己所(suo)不欲勿施于人的(de)翻译是:自己不愿承(cheng)受的事情也不要强(qiang)加于别人身上,出自孔(kong)子的《论语》,是孔子为弟子仲弓传(chuan)授仁义之道(dao),这句话可以很(hen)好的处理人际关系,减(jian)少人与人(ren)之间的矛(mao)盾,在生活中减少敌人(ren)。这句话出自孔(kong)子的《论语》,是孔子(zi)与弟子仲弓之间的对(dui)话,传授仁义之道。
《卫灵公第十五(wu)》子贡问曰:"有一言而(er)可以终身(shen)行之者乎?"子曰(yue):"其(qi)'恕'乎!己(ji)所不欲,勿施于人(ren)。"
《公冶长第五(wu)》子贡曰:"我不欲人(ren)之加诸我也,吾亦欲无加诸人。"子曰:"赐也,非尔(er)所及也。"
《颜(yan)渊第十二》仲弓问仁。子曰:"出门如见大(da)宾,使民如承大祭。己所不欲,勿施(shi)于人。在邦无怨(yuan),在家无怨(yuan)。"仲弓(gong)曰:"雍虽不敏,请(qing)事斯语矣。"
自己(ji)不愿承受的事也(ye)不要强加在别人(ren)身上。"己所不欲(yu),勿施于人"是最早是周礼(li)的准则,受到儒家始祖孔子推(tui)崇。也就是(shi),你要求(qiu)别人做什么时,首(shou)先自己本身(shen)也愿意这样(yang)做,或你本身也做到如(ru)别人这样了,那么你的要求(qiu)才会心安理得(de);通俗理解就(jiu)是,自己(ji)做不到,便不能要求(qiu)别人去做(zuo)到。
这(zhe)句话所揭晓的(de)是处理人际关(guan)系的重要原则(ze)。孔子所(suo)言是指人应(ying)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(wei)为参照物来对(dui)待他人。人应该有宽(kuan)广的胸怀,待人处事之时切(qie)勿心胸狭窄,而应宽宏(hong)大量,宽恕待(dai)人。倘若自(zi)己所不欲的,硬推给(gei)他人,不仅会(hui)破坏与他(ta)人的关系,也会将事情(qing)弄得僵持而不(bu)可收拾。人与人之(zhi)间的交往确(que)实应该坚持这种(zhong)原则,这是尊重他(ta)人,平等待人的(de)体现。人生在世除了关(guan)注自身的存在以外,还(hai)得关注他人的存在,人与人之(zhi)间是平等的,切勿将(jiang)己所不欲施于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