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誓主权的意(yi)思是(shi):宣示主权是一个组(zu)合词,意思是一个国(guo)家公开表示对其管辖区(qu)域所拥有的(de)至高无上的、排他性的(de)权力。范文澜、蔡(cai)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二编第(di)一章第一节灭(mie)六国后, 秦始皇 在帝位十(shi)二年,出巡郡县凡五次(ci),目的在以示强威(wei),服海内,并宣(xuan)示统一四(si)海的功德。
一(yi)、宣示
释义:公(gong)开表示;宣布;公布。
引证(zheng):范文澜、蔡美(mei)彪等《中国通史(shi)》第二编第一章第一节(jie):“灭(mie)六国后, 秦始皇(huang) 在帝位十(shi)二年,出(chu)巡郡县凡五次,目(mu)的在‘以示强威,服海内’,并宣示统一四海的(de)功德。”
二、主权释义
一个国家对其(qi)管辖区域(yu)所拥有的(de)至高无上的、排(pai)他性的政治权力。
三、宣示主权示例(li)
我们(men)在钓鱼台(tai)巡航宣示主权,沿着钓(diao)鱼台绕了一圈(quan),正好一个小时(shi)。